韶关市再推疫情综合防控新举措 所有救治费用个人无需承担

韶关日报 2020-02-15 09:04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韶关市进一步完善疫情相关医疗保障政策,核酸检测、胸部CT等筛查费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确认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参保患者的所有救治费用个人无需承担。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疫情综合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针对新冠肺炎筛查工作再推新举措,为疫情综合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在疫情防控期间,确认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的参保患者,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使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含合并症、并发症等),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对疫情以来确认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的参保患者,因救治该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留观医疗费用以及住院医疗费用(含确认前按规定救治相关医疗费用),取消基本医疗门诊、住院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值得注意的是,参保患者在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后,其医疗费用按韶关市原医保政策执行。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

针对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符合胸部CT筛查工作要求的医疗费用(含基础性检查),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目前,韶关市医保部门已为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乐昌人民医院就诊的两位患者支付了相关医疗费用,两名患者均排除疑似感染。

此外,韶关市继续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疾病排查诊治任务较重的粤北第二人民医院医保费用的预拨进度。目前,第二批600万元的预拨医保费已拨付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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