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对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监管升级 严防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排查,严防野生动物在集贸市场及餐饮单位上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以更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活禽和动物交易市场的监管。全市累计对136家农副产品市场进行100%全覆盖检查,累计联合林业、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20次,出动执法人员747人次,发现问题10个,均已督促整改落实。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1月18日下午,在收到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后,韶关市局立即向10个县(市、区)局先行转发通知,迅速部署19日组织开展第一轮专项检查。19日上午,检查组分别率队赴10个县(市、区)局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等方式对专项检查进行督查,并制定下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冬春季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做好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突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林业、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防联控、群防群策,督促市场推动“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和生鲜上市”工作,严格遵守活禽经营市场“1110”(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售市场当日零存栏)制度落实。要求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他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禁止经营食用国家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第一时间组织全市各家禽、动物市场于19、20日进行了两次彻底大清洁消毒并持续落实“1110”制度。
加强宣传,营造健康消费氛围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向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防范病毒知识。累计向全市各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派发《致全市食品经营者春节的一封信》1.3万份。
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可能传播突发急性传染病,应尽量避免接触;不食用病死禽畜。从事饲养、加工、销售等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不要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发现有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或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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