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机关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 营造安全绿色文明交通环境

韶关日报 2020-01-20 09:17

本报讯近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以不断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环境,改善韶关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规范“泥头车”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绿色环保、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整治“泥头车”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交警支队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措施落实。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泥头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使用改装拼装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型、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机件不符合安全标准(包括制动、灯光、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等)、超限超载、闯红灯、在禁行时间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进行渣土覆盖运输造成遗撒飘散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泥头车”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使用假牌假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在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督促运输企业负责人或建筑工地负责安全管理人组织从事“泥头车”驾驶的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将“泥头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及车辆使用单位,组织建立责任追究落实长效机制。

同时,积极联合交通、住建等职能部门,集中警力对“泥头车”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并开展统一整治行动。

此外,还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泥头车”管理情况,促进职能部门落实“泥头车”日常监管和事故预防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泥头车”企业、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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