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扩大为原来的两倍 多举措确保“禁燃令”落到实处

韶关日报 2020-01-16 08:58

▲新区公安民警在显眼路段张贴悬挂禁放横幅标语。市公安局提供▲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扩大图。资料图片▲新区公安民警会同辖区居委深入辖区周边进行“禁燃”宣传。市公安局提供▲韶城天蓝水碧,风景靓丽。韶关日报记者童铜韶摄

岁末年初,新年气息渐浓,又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关键节点。韶关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成效如何?广大干群的烟花禁燃工作上取得哪些亮点?带着这些问题,近日,记者作了深入采访。

敲响“禁燃”警钟严处违规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一些商家在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贩卖烟花爆竹谋取利益。2019年12月31日晚,一辆小货车装满了烟花爆竹准备从重阳高速收费站下来。据了解,驾驶员和车辆均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武江公安分局重阳派出所民警得知后,立即联合“红袖章”队员采取行动,耐心蹲守,当一辆五十铃牌的小货车出现在重阳高速路出站口时,民警立即对货车实施拦截。民警正准备对货车其检查时,车内驾驶员却不配合民警检查。只见驾驶员将车窗关闭,甚至在车里抽着烟,一旦烟火与车内烟花爆竹发生点燃,后果不堪设想。情况紧急之时,民警对驾驶员耐心劝导,经过一番努力,最终驾驶员主动打开车门,并将手中的烟火熄灭。经查,发现车内共装有140多件烟花爆竹。司机姚某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将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市政府明令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全市上下大力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的同时,仍有少部分市民没能改变“过年就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2019年12月13日9时许,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保利时光印象花园二期工地内有人点放鞭炮。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往现场,只见工地地面上有大量的鞭炮纸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原来,一家名为广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庆祝工程开工,由工地内一名陈姓肇事者按照习俗点燃鞭炮。最终,陈某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新区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今年1月6日,乳源县城区鹰峰西路一阵“噼里啪啦”响声引起周边群众的好奇,一股刺鼻烟雾散去后,群众纷纷上前围观,原来是某面食馆老板为庆祝新店开张,在路边燃放爆竹吸引群众注意。部分群众发现这位店主在禁燃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不良行为,于是向乳源公安机关举报。接报后,民警快速反应,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商铺门前确实有燃放过爆竹留下的碎纸屑。经进一步调查,该店主尧某对其非法燃放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代了其经营的店铺开业,为图吉利,抱着侥幸心理在店铺前违规燃放爆竹的事实。最终,乳源警方依法对尧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市区禁放面积扩大多部门抓好禁燃烟花爆竹工作

日前,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要贯彻落实好《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实现春节期间“禁放区内基本不响、禁放区外少响”目标。据悉,《通告》实施后的市区禁放面积约为原来的2倍,禁燃管控任务更繁重、更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克服侥幸心理,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全力推动《条例》和《通告》的贯彻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通告》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韶关市实际情况,明确规定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中,浈江区扩大了由北江河道经武江河道、韶关北环高速、南韶高速至浈江区行政界线所围成的区域,武江区扩大了由武江河道经北江河道、京港澳高速、沐溪大道、沐溪一路、新323国道、武广高速至韶关北环高速所围成的区域,莞韶园武江片区,曲江区扩大了由北江河道、曲江区行政界线、南韶高速、G106国道、马坝镇行政界线所围成的区域。《通告》中明确规定了禁放区域内不得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同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会同市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市公安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工作高潮。元月3日,韶关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清生率队前往五里亭派出所、西联派出所等地,听取浈江、武江公安机关就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派出所就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刘清生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禁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禁燃工作抓好抓实。要加强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大型社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力争将禁燃工作宣传到每家每户,营造浓厚的烟花爆竹禁燃氛围。同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和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重要节点、重点区域的巡逻执法,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和《通告》,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日前,市公安机关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市区多家影院、在百年东街、西河健身广场、风度广场等市区户外广场LED显示屏上,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间持续播放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片;同时协调各地街道、楼宇、车站、酒店、KTV、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做好滚动播放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片工作。

此外,全市各地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禁放场所,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告知书或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并充分发挥“红袖章”治安联防组织“宣传员”的作用,积极会同街道、社区(村)干部,共同对禁放区域内所有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发放禁燃宣传资料,逐户签订《烟花爆竹禁放承诺书》。在各中小学课堂播放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片,倡导学生及家长积极融入到禁放活动中;在学校发放《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到所有中小学生家长手中,通过学生“带规回家”,让家长签署《承诺书》等形式,促使学生和家长主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各县(市、区)均亮出“杀手锏”,纷纷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乐昌市翁源县增加了禁止“孔明灯”投放的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环保意识持续提高韶城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临近年关,记者走访市区的部分农贸市场周边、超市和街道的商铺,没有发现有烟花爆竹销售。不少摊档老板表示,这几年随着严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执法力度的加大,他们大部分商户都不销售烟花爆竹。“以前还有部分商户购进一些烟花爆竹商品,但是销量很一般,这也反映出市民禁燃烟花的意识越来越强了。”位于武江区沙洲尾某商行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广大市民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用实际行动响应倡议,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现在春节和元宵节都很少见到放烟花的情况,空气质量比以前好了很多,硫磺味都很少闻到了。”冯女士告诉记者,“这几年的春节前后,噪音少了,群众满意度也提高了。”

家住武江区鸿发花园的王女士告诉记者,还没有出台“禁燃烟花爆竹”规定之前的春节,有许多市民在江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噪音对居住在江边的市民日常生活造成困扰,“特别是年初一正点钟声一响起,鞭炮声不绝于耳,家里的老人和不到2岁的孩子难免会受到惊吓。”王女士表示,近年来,韶关市各地出台了严禁烟花爆竹的燃放规定,市区的鞭炮噪音得到有效的控制,让他们过上一个文明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

近年来,韶关市禁燃烟花爆竹力度越来越大,作为环卫工人则最深有体会。“以前每到春节,一天到晚清扫清运鞭炮垃圾忙个不停,现在到春节前都基本上看不见鞭炮纸屑了。”负责浈江区东堤中路一带的环卫工人告诉记者,目前沿街店铺绝大部分商户都遵守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并自觉及时清扫垃圾,街道两侧十分整洁,与往年随处可见的“满地红”炮屑形成了鲜明对比。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减轻垃圾清扫清运处理压力等均带来了很好的效果。

2019年以来,韶关市通过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在市辖三区开展扬尘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进行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积极应对污染天气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数据显示,2019年韶关市区空气质量(AQI)优良达标率为92.6%,是全省9个AQI考核达标城市之一,全年未出现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国家考核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综合指数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12位,同比上升4名,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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