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大司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益诉讼形式 福田聚机构合力 最大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福田人大持续跟踪自然保护区内加油站拆除项目。受访单位供图
处于无保护状态下的公共利益是最易受到侵害的,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称之为“公地悲剧”,也是当下社会中一个广泛存在的现实。
自2017年,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公地悲剧”的消弭逐渐取得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然而,作为一个新制度,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社会知晓度与参与度上仍有待提高,公益诉讼线索渠道有限、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
在此背景下,一种“人大司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形式开始在深圳福田建立了起来。2018年初,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将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年度人大专项监督工作,将代表履职与公益诉讼结合,形成维护公共利益的合力,此后,福田检察机关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借助福田人大力量,从点到面开始慢慢拓开……
●撰文:陈熊海徐峰
形成合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结合
众所周知,人大监督主要是针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人大建议,其主要手段是交办、转办或督办,既不能包办代替,更不得直接进行处理。面对“公地悲剧”等问题,如何让人大监督更加有力、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福田区自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立法之初便着手思考。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福田区人大开始尝试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结合起来,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提升监督效力。马不停蹄,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定期向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该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可召集相关单位及人员召开意见征询会,推动被监督事项全面解决。同时,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可通过视察、调研督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中显示,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应对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监督并给予促进支持,并及时向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供人大代表活动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动员组织人大代表通过“智慧福田”APP“随手拍”功能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工作机构提供的相关线索进行调查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方面,《意见》规定,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对未及时回复检察建议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被监督的行政机关通过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质询等方式开展监督,有效促进被监督机关按照检察建议要求落实整改,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持续跟踪人大声音贯彻公益诉讼始末
2019年7月12日上午10点,随着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工作人员的一声令下,挖掘机隆隆声起,一座建在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长达18年之久的加油站终于慢慢解体。这座对自然保护区造成严重污染的加油站拆除,离不开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推进,也离不开福田区人大代表在整个过程中的持续发声。
2018年上半年,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条线索:在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附近有一座加油站洗车场,长年向保护区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被举报的加油站于2001年在自然保护区建成并启用,占地面积3554.99平方米,其中占用自然保护区红线面积1127.43平方米。
在当年,该加油站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属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但时移境迁,该加油站的用地行为早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福田国有土地出让和城乡规划秩序。且从成立至今,该加油站洗车场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沟渠,流入保护区,严重损害了保护区的生态资源环境。
损害保护区就是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怎么办?督促整改!2018年6月,福田区人大代表便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实地调研,对拆除推进工作进行督导。同年8月,涉案加油站及洗车场被责令停止营业,这条流向自然保护区的污水源头被封堵,保护区水体得到有效保护。
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加油站拆除工作历时近一年提上了日程,2019年7月12日,拆除启动工作正式开启。在大部分人来说,一个问题开始着手解决,这件事便算是圆满完成了,但是在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由始到末的持续跟踪问题才算是向老百姓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为此,2019年7月24日,福田区人大代表再次来到加油站拆除现场,了解拆除工作的进展速度以及拆除后未来复地的相关规划,并表示福田区人大将会持续关注此事并给予支持。
事实上,自然保护区加油站的持续监督只是福田区人大的众多工作之一,无论是督促保护区882.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收回,还是督促有关机关对保护区内的违规建筑进行清除并制定人员分流方案……福田区人大均积极参与其中,持续跟踪监督。
据介绍,2018年初,福田区人大常委会紧扣民生关注焦点,将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年度人大专项监督工作。同年6月,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并实地视察了福田区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两年间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多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福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2019年初,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更是继续将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年度人大专项监督工作。
可以说自立法开始,福田区人大便积极针对区内公益诉讼相关问题进行关注,持续的跟踪助力了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快速、稳步推进。
代表建言为公益诉讼精细化明方向
区人民检察院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是福田区探索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结合的机制之一,在近两年的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9年8月22日下午,福田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深化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副检察长章南雄代表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期间,人大代表指问题、提建议为检察院推进公益诉讼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据章南雄介绍,自2018年7月13日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以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积极履职,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强化法制宣传、拓宽案件范围、强化沟通协调、开展检察专项工作的方式全面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此外,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10个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公益诉讼座谈,加强沟通协作,向人大代表宣传公益诉讼,拓宽公益诉讼影响力和举报线索的来源。
“公益诉讼是一项新兴的检察职能,其探索和推进离不开区人大的指导以及人大代表们的大力支持,需要代表们提供更有建设性、更有可推广性的意见。”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宏城表示,在这方面,检察机关与人大机关、人大代表互动频频。
“反映历史记忆也事关公共利益,应注重古村落保护以及对带有深圳历史记忆的建筑的保护”“建筑工程噪声问题较受关注,检察院可否将相关资料提交给人大代表,由代表提出修法的建议”“在现有的公益诉讼保护领域之外,是否可以对所有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是否可以延伸到工人职业健康安全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其他领域”……除对整体工作进行建言外,福田区人大在具体公益诉讼工作的推进中,更加注重细节的督查,如“此前人大视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在进展到什么程度”“表格中处理结果的“行政机关已履职”能否再具体些?履职到何种程度?”“检察建议是否能充分展现公权力的权威?”等都直指细节之处,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精准化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被列入“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内容部分。可见,公益诉讼虽作为一项新兴的检察职能,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此,随着“人大司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形式逐步完善,福田区公益诉讼工作将不断地迈上新台阶,也将为深圳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中提供示范经验,助力公益保护成为深圳的全民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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