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检察院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赖文芳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韶关日报 2020-01-07 09:02

本报讯近日,全国妇联对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浈江区检察院赖文芳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多年来,浈江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立足办案,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原则,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刑事案件诉讼全过程,严格执行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亲情会见、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合力。

创新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引入专业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成立首个未成年人帮教社工工作站,搭建帮教考察平台,形成“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公益服务+亲职教育+技能培训”的帮教模式,更好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矫治,收到良好效果。

贴心辅导,呵护未成年被害人幼小心灵。办案中坚持双向保护,在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助教育和心理矫正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同等保护。通过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保护被害人信息等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尤其注重办案的方式方法,询问一次到位,避免二次伤害;对出现心理问题的被害人,创新心理援助社会化协作机制,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没有获得赔偿的未成年被害人,会同本院控申部门实施救济,帮助申请司法求助,让未成年被害人幼小的心灵感受到司法温暖。

多措并举,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检察官以案释法,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以主题教育、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家长课堂、教师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开展法治巡讲,精心设计法治巡讲课件、创作多媒体普法宣传短片、法治宣传册等,增强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倾力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长廊”,邀请学校师生前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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