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2019年12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韶关日报 2020-01-01 08:38

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4日至7日在韶关市区召开,会期三天半(不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韶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韶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韶关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0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通过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

八、票决韶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新闻推荐

森林火险红色预警生效韶关市少雨天气持续,防火工作不容松懈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气象局了解到,截至29日,全市10个县(市、区)气象部门均已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各地应严禁一切林内用火...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