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韶关签署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旨在推动北江中上游区域绿色发展

广州日报 2019-12-27 03:54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曹菁)昨天,清远市检察院与韶关市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正式建立启动,两地检察机关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保障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据了解,《意见》旨在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北江中上游区域绿色发展,更好地保护北江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意见》,四地检察机关将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抓手,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遏制资源的破坏性开发;建立完善北江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三省四地及辖区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

《意见》明确,四地检察机关将定期召开联席会,开展案件线索集中大排查行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区域信息共享、类案统一尺度和重大个案协作、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检察人员培训合作、舆情应对和新闻宣传等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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