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为39名遭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本报讯为消除不实反映对被举报党员干部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心理负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以来,浈江区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为39名遭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建立工作机制,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该区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宽容干事创业和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加强对追责问责和容错纠错工作的领导,营造为创新者容错、为担当者容错、为责任者容错、为干事者容错的积极态势。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考虑容错情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积极澄清事实,激励党员干部干事新作为新担当。为激励党员干部创业干实事,该区坚持严肃党纪政纪与激励保护相结合,有效提升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的实效性,多举措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体现组织关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如:该区花坪镇石某某案件,主要反映村委干部利用职权和背后保护伞,把村所属的六大水源山进行强行砍伐,违法国家相关森林法规。经该区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反映被举报者的问题不属实。随后,该区纪委监委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案件的真相,通过村集体、村两委干部、村小组干部、党员等会议,向广大党员干部宣布了案件调查结果。会后,被举报者石某某说:“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与关心,为我澄清正名,以后我会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职,大胆为群众做好事实事。”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为了从源头上减少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发生,该区纪委监委加强与信访举报人的沟通联系,对信访举报事项进行梳理分析、研判甄别、摸清信访动机,对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该区某幼儿园为了在原址继续经营,通过组织社会人员假冒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当地村委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企图通过向当地党委政府施压以达到续租的目的。经查,反映村委干部的问题举报不属实。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将调查情况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反映人、相关人员及周边群众公布,让广大群众、幼儿园老师及家长了解事实真相,第一时间抢占话语主动权,防止事态发酵,并对假冒人员给予相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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