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检察院领导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 精准监督 合力维护司法公正

韶关日报 2019-12-03 08:58

本报讯近日,韶关市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伊山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被告人林某桥故意杀人一案,并就案件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获得审委会采纳。

会上,曾伊山听取了案件承办人的汇报,并发表了列席意见。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具有法治价值和实践意义,也是“两院”在司法中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他代表检察机关对该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对被告人如何量刑提出了明确意见,审委会会议在充分研究讨论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中央、最高检的有关要求和张军检察长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促进诉审关系更加良性、互动、积极,加强法检两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共同把关作用,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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