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沈所成功化解一宗赡养纠纷

韶关日报 2019-11-23 08:50

本报讯近日,始兴县沈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申请人陈老今年80岁高龄,身体还算硬朗,但腿脚不便,其老伴多年前去世,二人共育有三子二女,子女们早已成家立业。本应颐养天年的他,最近却因为赡养问题与子女们发生了纠纷。

前不久,陈爷爷独自来到沈所镇综治办,情绪低落地向工作人员诉说无地居住、子女未尽赡养义务,镇调委会立即受理该案件。调解员先联系到了陈爷爷的小儿子,经过协商,陈爷爷暂住在小儿子家。经过了解,因陈爷爷以前主持分家时处事不够公平,其儿子儿媳心里不平衡,导致双方存在多年积怨。

一连几日,调委会工作人员分别到陈爷爷的三个儿子家做调解工作,不厌其烦地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进行分析,化解他们心中的抵触情绪。镇调委会及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首先对三个儿子没有赡养好老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释明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告知其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人民调解员建议三个儿子在赡养时要主动与老人沟通,尊重老人的想法和需求,老人也要体谅子女的辛苦。

经过大量调解工作,促使四方自愿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陈爷爷由其三个儿子轮流赡养,每次赡养的时间为一个月;陈爷爷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其存折款先支出,数额不足时由三个儿子平均负担;陈爷爷如遇生病住院等重大事情,由老大负责牵头,老二和老三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最终,一家人冰释前嫌,重续亲情,为这起赡养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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