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 编织天罗地网 逃犯无处遁形

韶关日报 2019-11-18 08:41

本报讯近日,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以确保根除涉黑涉恶隐患,确保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确保岁末年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韶关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向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聚焦打击重点,突出侦查破案,连续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了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有效净化了社会坏境,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随着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破案攻坚面临瓶颈问题,一些大案要案仍有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在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项斗争成效。此次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韶关市将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布下天罗地网,围绕“一网打尽、除恶务尽”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到应追尽追,攻坚突破大案,推进“打伞”“断血”,确保斩草除根。

目前,韶关市已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公安机关将综合运用集中缉捕、公开悬赏、上门劝投等手段和智慧新警务建设的最新成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打赢打好百日追逃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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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优势警力对目标逃犯展开统一缉捕行动。韶关市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悬赏10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详见“平安韶关”微信公众号)。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悬赏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对每抓获一名在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0元人民币奖励金。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悬赏在逃人员的群众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藏包庇在逃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对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在逃人员将给予从宽处理。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0751-8468899,欧警官19875100078

2、举报邮箱:sgxjzd@163.com

3、举报信箱及现场举报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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