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拍卖后房主无视腾房公告法院强制腾房

韶关日报 2019-11-16 07:31

本报讯近日,浈江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十里亭镇良村公路2号云林水岸小区,通过强制腾房措施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曾某因家庭生活和经营需要向申请执行人孔某借款,2015年10月,双方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一份,约定曾某向孔某借款9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曾某以座落于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公路2号云林水岸小区一栋房屋为借款的抵押物,孔某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支付的方式将90万元出借给曾某,并签订借条。孔某出借上述借款后,曾某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孔某遂于2016年6月将曾某诉至浈江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曾某按约定偿还借款给孔某。但曾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孔某遂向浈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浈江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曾某限期履行偿还义务。因被执行人曾某未履行义务,浈江法院依法查封曾某名下的位于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公路2号云林水岸小区的一栋房子并进行司法拍卖。房屋拍卖后,被执行人依旧私自占有,执行法官多次向其贴出腾房公告,曾某却拒不腾退。浈江法院执行法官遂依法强制腾房。

执行当日,浈江法院执行干警联同派出所民警、物业管理人员、申请执行人及房屋受买人一起前往涉案房屋现场,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涉案房屋大门紧锁,执行干警遂决定通知开锁公司人员进行强制破门,破门后,执行干警在多方人员的见证下,一一清点屋内财物、拍照并做好记录。

在2个小时的执行清点后,执行干警顺利将房屋腾出,在派出所民警、物业管理方等多方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将该房屋交付给房屋受买人,该案也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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