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海关受理今年首例携带宠物出境申请 各国政策不尽相同当事人须提前了解

韶关日报 2019-11-06 14:42

本报讯近日,韶关海关接到今年第一例携带宠物出境申请,韶关海关提醒:宠物经海关现场检疫合格,并核实宠物携带者提供的材料,出具《动物卫生证书》后,方可携带宠物出境。

据介绍,一名女士希望携带自家一只宠物猫出境,特意向韶关海关申请。韶关海关在受理报关后,海关关员第一时间对该宠物猫进行临床检查,核对疫苗接种证书,读取芯片信息,并为该只宠物猫出具了《动物卫生证书》,同时该申请为今年韶关海关受理的第一例出境宠物申请。

据了解,由于宠物猫、狗可能携带动物疫病病原,每个国家、地区都非常重视入境人员携带宠物的检疫,以防范动物疫病疫情风险。除了需要提供官方检疫证书外,不同国家、地区对入境宠物还有不同的检疫要求,如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要求提供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欧盟等国家、地区除需提供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外,还需要宠物植入电子芯片并提供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等。

韶关海关提醒市民,携带宠物猫、狗出境,首先要了解入境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规定,以免因手续不全被目的地国拒绝入境;其次要提前与所在地海关联系,准备以下材料: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或者有资质的宠物医院出具的狂犬病接种证书;宠物植入芯片信息(如拟前往国家或地区有要求);出境宠物携带者的护照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对入境动物有特殊检疫要求的,最好提供相应信息资料。宠物经海关现场检疫合格,并核实宠物携带者提供的材料后,出具《动物卫生证书》,允许携带者携带宠物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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