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自然资源部门积极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难题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韶关日报 2019-11-04 08:52

本报讯日前,市自然资源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排查梳理林权类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韶关市是全省林业大市,受产权制度变革、机构改革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权籍调查主体不清、技术标准不明、登记程序与规范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主动作为,正视困难,督促登记部门和相关单位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协调问题,对合理的登记诉求,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登记资料未移交、数据未整合、调查测量精度不够、地类重叠等为由推责诿过不予办理。同时,针对各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地类重叠或面积变化、权属重叠、林权证因历史原因尚未按程序发放到位等共性问题,以及数据信息共享、林权调查与权籍调查协同配合机制、减费提效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具体解决措施意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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