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扫黑除恶取得突破性进展
本报讯近日,翁源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丘某某等8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案被翁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判决认定以被告人吴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属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依法对各被告人判处刑罚。
据了解,吴某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为翁源县首宗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今年9月2日,翁源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翁源县检察院检察长沈晖亲自办理该案,并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前,公诉人认真收集证据,精心准备出庭预案;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据支撑指控的犯罪事实。法院判决认为,吴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多次实施开设赌场犯罪活动,并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对借贷人进行言语威胁、提高利息,威胁借贷人还债或继续到赌场赌博,为非作恶,扰乱公共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案的判决,标志着翁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进展、迈向新台阶。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翁源县公安局网警大队联合新江派出所、铁龙派出所及龙仙派出所,一天内成功抓获4名吸毒人员。日前,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