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韶关日报 2019-10-28 08:59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市委决定派出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对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侨联、市残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韶关开放大学、市工贸公司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时间从2019年10月中下旬至12月中下旬。按照《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文联、市社科联、韶关开放大学,联系电话:18127388427,电子邮箱:sgswxcz01@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市侨联,联系电话:18127388219,电子邮箱:sgswxcz0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档案馆、市金融工作局、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18127388860,电子邮箱:sgswxcz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工商联、市工贸公司,联系电话:18127388420,电子邮箱:sgswxcz04@163.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市残联,联系电话:18127388590,电子邮箱:sgswxcz05@163.com。

信箱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318市委巡察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就上述问题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涉及个人诉求和涉法涉诉方面的信访不属于本次巡察工作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韶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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