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维护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日红

韶关日报 2019-10-08 08:51

刘日红(右一)在倾听群众诉求。 黄河 摄

“你们的房屋建设纠纷资料我都看了,届时请大家一起坐下来,商讨一下解决的方案。”在仁化县周田司法所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日红的办公室里,经常能听到他对来访群众这样说。

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刘日红学法律专业出身,自1994年至今20余年,一直从事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工作,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巧。在20余年的司法工作中,参与了大量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他善于通过当事人的语言和肢体语言,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抓准调解的切入点。

20多年来,刘日红主持调解的死亡赔偿纠纷全部达成调解协议,除一宗协助当事人办理了司法确认、赔偿款余额在法院强制执行,其余全部当场现金付清、当场转账付清或者在信用社交付付清,没有拖欠、反悔、诉讼的情形。让逝者安息,让家属得到赔偿(补偿)和安慰,让赔偿(补偿)方从非理性索赔中解脱,让辖区恢复和谐稳定,是刘日红的职责,也是人民调解工作价值的体现。

“群众利益无小事,再小的事如不及时化解也可能造成大的矛盾。”作为基层人民调解员,刘日红能深刻地体会这句话,并以真心和宽容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架起了与群众心灵相通的连心桥。在调解工作实践中,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调解工作方案,尽最大的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筑起了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强化培训促进调解工作开展

为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度,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刘日红结合实际,坚持每月至少培训村(居)调解主任一次,使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开展。

通过对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很多调解员从原先的门外汉逐渐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的一员,在村级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维护基层的和谐稳定。2013年至今,周田镇(镇村两级)调解案件为513宗,成功510宗,成功率为99.41%。

如今,“刘日红调解工作室”成立了,这是韶关市首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刘日红坦言,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他还要更加努力,及时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也为我开展工作创造了更好的环境,调解过程越来越有效率。”刘日红说,要进一步探索和规范工作室运营模式,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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