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法院“轻刑快审”向“速裁程序”顺利转型 引领“速裁程序”全面铺开
本报讯日前,乐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等10人犯罪案件,这是乐昌法院今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第100-107宗刑事案件。庭审中,法官对7个案件共10名被告人集中开庭,随后当庭进行宣判,整个庭审仅用时15分钟。
据悉,乐昌法院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尝试创新审判模式、提高审判效率。2017年4月,韶关中院确定乐昌法院为韶关两级法院“轻刑快审”机制试点单位,乐昌法院深入珠三角兄弟法院学习调研先进经验和做法后,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乐昌市人民法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规程(试行)》,并与乐昌公、检、司四家联合制定、印发《乐昌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法(试行)》,确定了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快速审结的“轻刑快审”程序。2017年-2018年,乐昌法院年均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理刑事案件100件,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的42%,办结平均时长5个工作日,远远低于适用其他程序审理耗时,审判力量得以向重大、疑难案件倾斜,大大提高法官办案效率及质量。
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就速裁程序作出了规定,速裁程序是“轻刑快审”程序改革试点的成果体现,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乐昌法院结合“轻刑快审”程序试点经验,顺利完成了“轻刑快审”程序向速裁程序的转型。2018年11月份,乐昌法院率先采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至今已审结130余件。
如今,乐昌法院不仅是韶关地区第一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还总结、形成了日臻完善的审判经验。今年下半年,韶关地区其他法院逐渐摸索适用速裁程序时,多家兄弟法院纷纷组织人员前来乐昌法院借鉴、学习。乐昌法院秉持“同促共进、一并前行”的思想,积极分享速裁程序的审判经验和做法,为速裁程序在韶关地区全面铺开作出应有的努力。
新闻推荐
心系优抚对象 免费送医送药 黄圃镇开展“关爱功臣 送医送药”活动
本报讯(记者张房耿通讯员黄圃宣)记者昨日从黄圃镇了解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博爱医院医疗队组成的义诊团日前来到黄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