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纪委监委建立信访和巡察协调机制 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落实

韶关日报 2019-09-07 09:05

本报讯近日,曲江区纪委监委建立信访和巡察情况通报、转交移交、沟通反馈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信访室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

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做好进驻前、重点信访举报以及信访举报分析情况通报,信访室根据工作安排,对有关区域的信访举报情况或涉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巡察办通报综合情况,为确定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提供参考。

建立转交移交机制。移交区管干部信访举报件,各巡察组每轮巡察结束后,将未纳入问题线索报告的其他区管干部信访举报件送巡察办汇总建立台账。移交“两非”信访举报件,由各巡察组送巡察办汇总,统一转交信访室按规定处置。移交非巡察期间信访举报件,巡察组在非巡察期间收到的有关信访举报件,由巡察办定期汇总交信访室处理。转交涉及巡察整改情况信访举报件,信访室及时向巡察办转交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等问题的信访举报问题。

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巡察办对信访室转来的涉及巡察整改信访举报件建立台账,办结后及时反馈信访室。日常工作中,信访室与巡察办加强业务合作,及时沟通交流,共享信息,推动协调机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区委巡察办共向区纪委信访室移交信访举报件1件,信访室按规定进行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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