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治防范保健品欺诈 韶关市整治“保健”市场纪实

韶关日报 2019-08-29 09:08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市民派发科普宣传资料,普及和传播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和安全常识。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检查药店保健食品销售专区。

延年益寿的胶囊,可预防疾病的羊奶粉,能治疗失眠防衰老的磁疗床垫·····在今年韶关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一例例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相继“浮出水面”。行动中,全市查处案件35宗,罚没款10万余元。在持续不断的执法打击与日常监管中,屡打“擦边球”的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仍然防不胜防,暴利之下“忽悠”盛行,消费者在“小甜头”里深陷迷局。“保健”市场乱象如何破解?韶关市正致力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为保健市场顽疾戴上“紧箍咒”。

市场乱象:虚假宣传与欺诈有“套路”

“有没有一种药人吃了就不再生病?”今年7月,适逢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商超、进网络)科普宣传活动,一名家住武江区,已花费超过20万元购买保健品“治病”的老年人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在接受了多年的保健品宣传后,他渴望通过药品“包治百病”,养身健体。

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科科长何敬阳介绍,当前的“保健”市场涉及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普通工业用品等营销品种,如羊奶粉、磁疗床垫、净水器等热点产品,这些产品没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一些营销者以牟取暴利为目的,故意对上述产品的功效作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陷入种种“套路”,进而错误地相信其产品具有“防治百病”的功效。

“市面上保健品的营销,绝大多数是利用上述合法产品做虚假宣传和欺诈,营销对象多以老人、病人、受教育程度偏低者等容易得手的人群为主;营销模式也具有隐蔽性,采取分步营销、体验营销、错时营销等隐蔽模式来规避监管,除了在城市见缝插针外,还呈现"上山下乡"的趋势,在农村也开始活跃起来。”何敬阳说。

在韶关市监管部门的查处中,五花八门的保健品欺诈营销模式万变不离其宗,不法分子利用老人孤独、保命、信息闭塞等特点,以免费赠礼作饵、健康讲座洗脑、专家义诊恐吓、亲情营销维系“四大套路”为支撑。何敬阳介绍,“有些老年人因为孤独喜欢凑热闹,喜欢和同龄人聚在一起聊聊天,就算一开始抱着我不买任何东西的想法,后面也容易被慢慢洗脑,一些会议营销场所还会雇佣一些老年人做"托",负责拉人头,宣传这款产品有多好,因为从众心理,大家都说好,就逐渐分不清真假了。”

家住浈江区十里亭镇的谭婆婆今年71岁,不时和年龄相仿的邻居、街坊结伴参加保健品会议营销,领回免费的鸡蛋、牙膏、防辐射手机磁铁,因为长期有脚痛、皮肤瘙痒的毛病,还领回了一盒不具备保健食品专用标识的“营养粉”,每天按时服用,以求“药到病除”。“他们说喝这个可以增强免疫力,我喝了皮肤好像是没那么痒了!”

免费赠礼和从众心理吸引了这群老年人,亲情营销更成为一些保健品的宣传王牌。“我们在查处过程中发现,一些会议营销场所的工作人员,"阿爹""阿妈"地喊着这群老人家。有些老人前来参加讲座,刚一下公交车,就有营销人员上前搀扶,特别亲热。”参与多次案件查处与科普宣传的市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发现,“有的老人家也知道他购买的保健品价格虚高,对治病也没有什么功效,但是因为长期参与这些活动,就像是培养了一种感情,彼此间很熟悉,愿意花高价买关爱。”

种种“保健”市场乱象,可导致严重的危害。何敬阳认为,主要危害一是掏空老年人的“钱袋子”,侵害他们的财产安全,二是延误疾病的治疗,损害老人的身心健康;三是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

监管之困:调查取证难违法成本低

然而,在“保健”市场乱象之下,存在着监管之困:由于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蔽,监管部门调查取证难,一些不法企业通常证照齐全,产品合法合规,门店往往不摆货,只放少量样品,从表面看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抓到虚假宣传与欺诈的证据;另外,法律法规不完善,违法成本低导致种种乱象屡打不绝,不法分子利用合格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高价套利······

“一些保健品的虚假宣传往往采用口头宣传的方式,或者用U盘播放视频,也不派发宣传单张,在我们查处的过程中,他们会迅速把视频删掉,而产品也往往通过邮寄和到提取点提取的方式。我们还发现,不少老人家甚至会主动站出来维护营销人员,比如我们发现了一些涉嫌虚假宣传的保健品,老人家会说这是我带来的,甚至还会请求我们不要来查处,说这里的活动办得很好。”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人员透露。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名家住南郊的徐阿姨,热衷于在会议营销场所免费领赠品,去年通过营销人员的讲座和产品介绍,听说有一款磁疗床垫能治病,不顾子女们的反对,花2万元买下了这张床垫。徐阿姨的儿子告诉记者,“我们一说起这个就要吵架,怎么劝说她都不听,感觉她被深深地洗脑了,也越来越痴迷于这样的会议营销场所。”

“类似这样的案例,我们去查处过多次,但是很难发现它的违法证据,因为这些产品、产品的体验是合法的,也有注册批文,它的价格也是明码实价的,家属会感觉很冤,花了这么高价买个床垫,觉得不值得,但是从整治来说,确实就处于一个尴尬的局面。”何敬阳说道。

在暴利的驱使背后,违法成本低,也成为整治一大难题。

广东行而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珍介绍,在“保健”市场领域,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然而,由于我国目前针对这类案件的定性和处罚大部分局限于行政处罚,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刑事处罚门槛高,打击犯罪力度不够,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对虚假宣传行为处罚20万元至100万元。何敬阳介绍,这一处罚对大店来说,就是“小意思”;对于小店,往往采取关门走路重起炉灶的办法来逃避执法。加上受害老人维权意识不强,涉及老年保健品的投诉通常是子女维权,老年消费者出面指证的少之又少。而此类营销通常不提供票据或者提供无效票据,难以确认被投诉对象,因而很难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发力除“疾”:严格执法社会共治

为了大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今年年初,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一百天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检查涉“保健”类店铺1600余个,开展宣传活动110余场次,查处案件35宗,罚没款10万余元,全面落实对直销系统的监管任务。

结合直销负面新闻爆发升温的现象,该局组织对直销企业和近三年涉及直销的投诉、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排查核实;组织召开了直销企业监管工作约谈会,并组织其签订了《韶关市直销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督促企业自觉承诺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严格规范直销人员、从严落实营商管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履行直销企业责任。重点对全市6家直销企业、1个直销企业分支机构、36个服务网点、8个经销商等主要销售日用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护肤品、美容化妆品、家用电器的店铺等开展了核查。

至该“百日行动”尾声,全市组织重点清查行动20余次,整顿涉嫌会议营销的经营者53家,约谈直销企业负责人15次,全市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和经销商签订《直销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120份。

2019年6月21日,该局组织成立了共30人的市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围绕“理性消费防范欺诈”开展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志愿者在各个活动现场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设置展板、发放食品安全相关科普宣传资料,大力普及和传播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和安全常识;通过有奖问答、现场实物展示将食品安全知识手把手地教给市民;同时配合科普宣传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开展细致地科普讲座。据统计,该服务队自成立以来,各项活动协助相关问题咨询3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第一是"打",坚持打击不间断,定期、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第二是"防",揭露天上掉馅饼的温柔陷阱,联合新闻媒体及时曝光保健品欺诈的各种骗局,开展"五进"科普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第三是"联",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何敬阳认为,老年人深陷保健品骗局,其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及家庭对老人关怀的缺失,这不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更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需要民政、老龄委、社区等各部门齐抓共管。

防范先行:亲情陪护正确引导

作为市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市百善孝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谭燕认为,不可忽略对深陷“套路”的老年人进行正确的引导与陪护。

她提醒道,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为天蓝色,呈帽形,俗称“蓝帽子”,标识的下方注明批准文号和批准的部门。家属要告诉老人,生病后首先要去医院诊治,保健品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不可替代药物治疗。

对于有保健品需求的老年人,家属要提醒他们在日常选择保健品时辨清真伪,要到合法经营的场所购买,且要索要并保管好购物小票或发票,作为维护权益的重要凭据;要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有相应保健功能的产品,在购买时仔细查看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面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要理性消费,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根据经济情况,量力而行,不要一次性大量购买某一产品,身体健康的关键还是要靠均衡的膳食营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愉悦的心理情绪和适当的运动。

她建议,如果老年人遭受骗局,要给老人多讲讲真实的案例,告诉老人不要贪小便宜,遇事多找子女商量,不要轻信别人。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老年人心里清楚这些所谓的保健品、理疗品并非如此“神奇”,可却依然愿意参加并选择相信,其重要原因是子女忙于自身的工作和生活,忽略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老人以参加此类活动来排遣孤寂。

“所以我们做子女的要关心家中的父母、老人家,少些埋怨和责备,多些陪护与理解,不要给一些商家打亲情牌的机会,让老人精神世界充实起来。要时常关注老人家的身体状况,要让老人家知道健康的身体,并不是靠保健品吃出来的,关键还是要看我们是否有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谭燕说。

权益维护:存留证据及时举报

目前,我国也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为“保健”市场乱象戴上“紧箍咒”。8月20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2020年起,中国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必须在其包装注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治疗疾病”的内容,保健食品市场或将告别“包治百病”“灵丹妙药”式的浮夸宣传。

即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确定了保健食品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功效的统一目录,该办法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负责组织拟订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明确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的评价方法和判定标准,保障保健食品规范化生产。

杨珍律师认为,规范“保健”市场乱象,仍需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不断细化,“在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一进步细化注册备案、安全生产、销售及宣传方面的规定;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刑法》143条、144条为基础,制定细化司法解释,有针对性地打击以保健品销售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行为。”

何敬阳也提醒,消费者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保健品欺诈现象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电话12345举报。“当遭遇权益侵害时,需收集好有关证据,如推销人员及销售公司的信息资料、保健品的外包装、未用完的保健品、付款凭证等,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起诉。如果被诈骗的金额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若保健品存在无证生产、质量问题、虚假宣传等情况,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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