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交警大队倡导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方式 柔性执法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韶关日报 2019-08-28 08:58

执法现场。张伟杰 摄

“张队长,我集满38个赞了,现在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保证开电动车戴头盔上路。”前日上午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浈江交警大队推出“朋友圈集赞可减罚”柔性执法,这是其中的一个案例。

违规市民受罚后表示印象深刻

记者连续走访金康桥、火车东站等浈江区主要路口附近路段看到,浈江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重点查处二轮、三轮电动自行车的逆向行驶、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3时多,在金康桥下,不少电动车驾驶人被民警拦下。除了罚款外,违法驾驶人还可以选择当志愿者或朋友圈集赞两种免罚形式。因为把车骑到机动车道上,廖女士和同事的两辆电动车一起被拦下。听完民警介绍了处罚方式,廖女士和同事都选择了发朋友圈集赞。

“主要是我们赶着去上班,以前都没有习惯戴头盔。”廖女士发完朋友圈,还不忘通知微信上的好友帮忙点赞。她说,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也能给朋友们提个醒,挺好的。

今年就读大二的小邓载着同学从大润发前往铁路文化宫,想直接在火车东站的人行道上横过马路时,被交警拦截检查。他说:“绕道南郊太远了,自己赶时间就干脆骑到人行道上。不过,自己既然违反了交通法规,甘愿受罚。思考了一番,他选择发朋友圈免罚,印象很深刻,下次就不会了。”

柔性执法让驾驶员深刻认识自身错误

据浈江交警介绍,处罚并不是根本目的,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希望通过采取违规司机或行人当志愿者,拿着小黄旗指挥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或者是违规人员现场拍倡议书发朋友圈集赞。希望通过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柔性执法让驾驶员深刻认识自身的错误,进一步提升自我交通安全意识。

据悉,浈江交警大队对创文“百日攻坚”期间勤务模式进行调整,倡导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做到“以一带十,以十传百”文明交通宣传,创造平安和谐交通秩序。浈江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超员、不逆向、不曲线行驶,遵规守法、文明安全出行。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同时在辖区内开辟电动自行车规范行驶示范道路,切实巩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成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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