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举办培训班 确保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实到位

韶关日报 2019-08-26 09:16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人社局日前联合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召开韶关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培训班,各县(市、区)人社、财政、国企监管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及市属国有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深入推进韶关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改革培训班深入解读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背景意义、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编撰等政策,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要充分认识现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难以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存在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监管体制尚不健全、覆盖范围尚不全面等三方面问题;加快建立健全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机制,对韶关市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韶关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核心内容是以广东省《实施意见》改革总额管理方式要求为基础,合理确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办法。

为积极推动组织改革的实施顺利,市人社、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和工会各司其职,落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备案,定期对市属企业执行国家和省、市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将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全社会尤其是国有企业和职工正确理解和支持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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