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上半年交通形势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本报讯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详细向媒体通报今年上半年各事故数量明细,并通报2名驾驶人永久失去驾驶机动车资格。据悉,韶关市上半年在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成效显著,综合排名全省第3。
会上通报了上半年韶关市公司名下车辆事故数量和违法明细,记者发现,浈江区谢美丽水产店名下粤F08696汽车今年违法行为高达17次,而韶关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名下汽车,上半年事故数量达到34宗。报表显示,上半年韶关市有18间公司名下车辆违法数量超过双位数,而事故超双位数的则有6间。
会上还通报一起《“隔夜酒”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挑衅交警》案例。据通报称,8月15日上午,武江交警六中队联合禁毒大队和芙蓉山派出所在西河立交桥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时,执勤民警示意一名驾驶无号牌蓝黑色摩托车男子驶向查车区接受检查时,该名男子突然驾车调头逃走,回头对民警两次作出竖中指的挑衅动作,并驾车疯狂逃窜,执勤民警立即对男子进行拦截。男子驾车急转弯时,车辆打滑人车倒地,该名男子仍然试图弃车翻越马路边的栏杆逃跑,最后当场被执勤民警抓获。执勤民警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男子名叫赵某智,韶关乳源人,持C1驾照。据赵某智交待,他喝酒至15日凌晨1时左右,酒还没完全醒,借着酒精作用,所以做出了挑衅的行为。8月15日晚21时15分,赵某智因寻衅滋事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在通气会上,市交警表示,由于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饮酒量、酒水种类等不同,体内酒精分解代谢的时间也各不相同。而最为稳妥的办法是,喝了酒至少要等24小时后再驾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据悉,上半年,韶关市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升年”的要求,坚持控制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与减量并重,着力构建“控风险防事故体系”。全市共发生统计交通事故143起,死亡55人,受伤193人,经济损失183.1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9.21%、36.78%、22.8%和27.54%。滚动清理“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车辆安全隐患,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分别为99.99%、100%、100%。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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