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家属踢伤干警被强制带离 1.3亩土地物归原主
“你们敢动我的地,我就死给你们看!”日前,韶关中院、武江法院36名干警驱车前往武江区某镇,依照既定方案强制执行赵某申请执行谢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但岂料刚踏入谢某家,便迎来其妻李某的“以死相逼”。
据悉,1982年,适逢国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际,武江区某村委会第十村小组将土地分由各个家庭承包耕种,把包括案涉1.3亩争议水田在内的土地分给赵某家,并与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后,赵某经与谢某口头协商,向谢某收取相应费用后将上述水田交给谢某耕种。谢某接手后,与家人一同在该地块上种植果树、竹子等作物,并一直使用至今。
期间,赵某曾于2009年要求谢某归还水田,但遭其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后涉案土地的所有权经武江区政府、韶关市政府裁决及韶关中院审理,确认系赵某所在的村民小组所有。据此,赵某于2017年向武江法院提起诉讼,诉请确认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其享有,判决谢某归还该地块。武江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赵某的诉请,判决谢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将涉案土地种植的果树等经济作物和土地上附属设施移除或清理,返还土地给赵某。
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谢某一家并不服气。故即便法院判决已生效多时,谢家依旧我行我素,继续占用赵某的土地种植果树及竹子。无奈之下,赵某于2018年9月再次来到了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三顾”谢家,对谢某一家开展思想工作,好言相劝,却屡屡“碰钉”。
“这块地就是我家的,说什么我也不能给他。”“法院可都判了,你这人怎么不讲理?”“想把地拿回去可以,只要你们支付100万赔偿金就成!”“你痴心妄想!凭什么还要我付赔偿金?”执行法官约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不曾想双方当事人才坐下,便吵得不可开交。自始至终,谢某一家情绪激动,多次以死相威胁,不听劝解,并最终骂骂咧咧地悻悻离开。
为顺利执结该案,武江法院在韶关中院的指导下,制定严密的执行方案,并与被执行人所在镇政府、公安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决定于7月26日前往谢家进行强制执行。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当日,执行干警到达该村后,即按照方案要求拉好警戒线,继而分头落实执行实施、家属劝导等相关工作,一边对谢某一家进行心理疏导,一边引导事先安排好的挖掘机前往涉案地块进行作业。期间,谢某的女儿谢某芳听见异响,不顾执行干警的阻拦、抱着仍在襁褓当中的幼女冲击警戒线。
应邀到场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状连忙上前调解,但李某等人一概不听,不断用粗言秽语侮辱执行干警,三番两次地奋力阻挠执行,经法警警告、训诫后仍继续暴力冲击,用脚猛踢执行干警,致执行干警脚部受伤。据此,法院决定将其带离执行现场,送往派出所处理。
炎夏酷暑,执行干警在烈日下坚守岗位,用两个小时将涉案土地上种植的果树等作物清除完毕,顺利将土地交付给赵某,最终圆满执结该案。
然而,执行行动结束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并未停歇,而是与应邀参与执行行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对谢某的家人开展思想工作,耐心释法说理,逐步获得了谢某家人的理解,缓解了谢某一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对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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