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临控罚款不手软
本报讯近日,始兴法院执行干警驱车300多公里,执结了一宗民间借贷案,并对被执行人罗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决定。
罗某以开饭店需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款2万元。到了约定还款期后,黄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罗某返还借款及利息。始兴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黄某的诉请,判令罗某偿还2万元借款及利息给黄某。
判决生效后,罗某仍未按期偿还借款,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罗某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等进行查询及网络查控。因未发现罗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即依法对罗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临控措施。
日前,执行法官接到深圳某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获悉罗某已被警方控制。次日清晨,执行法官便带领书记员、法警等驱车4小时,赶至深圳将罗某带回始兴。“当法官宣读拘留决定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变成"老赖"了。”罗某懊恼地说,并承诺将全额付清对黄某的欠款。回到始兴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罗某将本金2万元及利息给了黄某。同时,针对罗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法院决定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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