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推行担当落实、创先争优“头雁作用”民主测评实施方案 吹响全区干事创业先锋号
本报讯敢于担当是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标准,也是抓落实的关键所在。当前,武江区正紧盯“争当韶关改革发展排头兵”目标,集中用力实施武江区振兴发展“六大行动”,千头万绪的工作更需要全区领导干部担当落实、创先争优,发挥“头雁作用”。为了更好地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落实武江区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武江区于近日推行了《武江区领导干部担当落实、创先争优“头雁作用”民主测评实施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力求真实反映区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实际工作的情况,可称得上是检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验金石”。
记者了解到,该份测评聚焦担当落实、创先争优“头雁作用”,主要围绕区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在对区委区政府的重点任务、中心工作抓得紧不紧、落实得快不快等方面体现出的担当精神和落实情况,以及在工作上是否发挥“头雁作用”等情况进行测评,测评每年开展一次。记者留意到,该份测评分为“明显”“一般”“不明显”三个评价档次,改变了以往“优秀”“良好”“合格”一贯的传统做法。
武江区区委副书记陈刚表示:“这个小改动其实有着大玄机,使用新的测评档次来评判贴近了我区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能更明显地看出工作成效或进步,也更接地气。”
据介绍,测评对象主要是区四套班子成员、法检“两长”;镇(街)正科领导干部;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正科领导干部;政府机关正科领导干部。记者留意到,这也是武江区首次将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列入到民主测评中,实打实地接受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测评结果由集中测评和单位测评的结果叠加后形成,被评定为“担当落实、创先争优”先进个人的市管干部或其他干部,将列入干部实绩档案,予以评先评优,并有相应的绩效奖励;而被列为“担当落实、创先争优”谈话提醒对象的市管干部或其他干部,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进行谈话,当年年度考核不予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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