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威严利剑 铲除黑恶势力“7·10”涉黑案公开宣判
本报讯近日,韶关市2019年重点查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例涉黑案件“7·10”专案在乐昌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某林、李某伟、李某财等2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它标志着韶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战告捷。
自2005年开始,李某林、李某伟、李某财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纠集闲散暴力分子,长期盘踞在仁化县黄坑镇一带,在当地欺行霸市、横行霸道,通过故意伤害、威胁恐吓等方式暴力镇压、控制仁化县黄坑镇一带的村民,时间跨度长达13年。期间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滥伐林木等多起犯罪行为,非法垄断当地的林业资源、砂石开采等行业,并公然对抗执法,行贿国家工作人员。当罪行暴露后,还挪用村集体资金贿买或指使他人作伪证,妄图逃脱法律制裁。该组织在当地称霸一方,造成多人受伤、民怨四起,非法赌博风气盛行,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生活秩序。该案经乐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组织、领导者李某林、李某伟、李某财判处20年至18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7名被告人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合计判处罚金169.5万元。
据了解,此案涉案被告人多,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庭审难度大,办案时间紧。韶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院副检察长李再丰亲临乐昌市检察院指导公诉工作,从大局出发明确工作重点;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温洁麟,副主任冯懿琼及乐昌市检察院检察长许细桥亲临庭审现场指导,为公诉机关进一步提振信心。乐昌市检察院专案组顶住多方压力,勇挑重任,克服困难,加班加点,认真审查案卷,细致梳理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依法审查,多次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邀请公、检、法办案人员召开案件讨论会,力求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打响韶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
此次涉黑案件的顺利判决,得益于韶关市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精诚协作、密切配合,不仅打击、震慑了涉案地的黑恶势力,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为后期“破网打伞”,建立预防惩治黑恶势力长效机制,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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