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出台实施方案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干事创业者八种情形可容错免责

韶关日报 2019-06-22 08:50

本报讯日前,南雄市出台《南雄市落实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和常态化约束机制的实施方案》,将容错免责与监督执纪问责、干部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促进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积极履职,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该市明确了“符合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神”“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禁止”“没有为个人、亲属、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八种党员干部容错免责的适用情形,并科学界定容错免责的政策边界和认定标准,详细规定了容错免责机制具体流程和操作要求,为敢干事、敢担当的党员干部“兜住底”,激励干部敢于卸下思想包袱先行先试,大胆推进工作。

为防止免责政策被滥用或免责后“知错不改”,南雄市还严格规定了“党纪国法明令禁止仍明知故犯”“不经论证盲目决策、不经法定程序违规决策”等七种不予容错免责的情形,并且特别写明严禁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或为个人、亲属、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在加强督查检查的基础上,该市还建立干事创业风险事前备案制度,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合理运用容错免责结果,实现防错、容错、纠错有机融合、无缝对接,最终力求少犯错、不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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