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乳源一黑社会性质组织被端 叔侄俩欺行霸市盘踞多年 强拿“猪下水”就赚450万

南方日报 2019-06-22 06:55

南方日报讯(记者/潘俊宇唐音通讯员/吕静施燕芬)“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终于被端掉了,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恢复正常了,为人民公安点赞!”韶关乳源付某浪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端后,当地群众拍手称快。笔者获悉,在省公安厅指导下,韶关市乳源县两级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成功摧毁一个在乳源盘踞已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头目付某浪、周某生及骨干成员共52人悉数落网;破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52宗,涉案经济价值3500多万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500多万元;该案中公安机关刑拘公职人员3人。

两股势力勾结形成涉黑组织

付某浪、周某生为亲叔侄关系,上世纪九十年代,付某浪从生猪屠宰场、猪饲料等行业起家,采取强买强卖等手段,逐步形成以付某浪为首的一股黑恶势力。周某生跟随付某浪10余年,2013年,周某生依托润生实业公司承包该县中心市场,并成立所谓的“执法队”维护秩序,逐渐形成以周某生为首的另一股黑恶势力。

二人通过殴打他人、敲诈勒索、聚众造势等非法手段在社会上扩大影响力,最终形成涉黑组织,付某浪、周某生二人对该组织的人员进行支配和指挥,共同或单独纠集、组织人员,多次进行违法犯罪,在一定区域内非法控制、垄断行业,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生猪进屠宰场只有一条“路”

2013年开始,付某浪与周某生开设了6间公司,通过其家族成员和招募人员有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来非法敛财,逐步垄断当地市场。付某浪主要经营乳源县城生猪屠宰场和饲料公司,2012年至2018年3月31日,付某浪、付某树要求生猪养殖户必须经付某树车辆运输后方能进入屠宰场,付某树以每10头至12头猪每车100元到300元不等的运费向生猪养殖户提供运输服务,每年最低非法获利5万元。

周某生主要垄断乳城镇中心市场、冰鲜店、啤酒商行,2017年4月,周某生、付某峰知道乳源县城河粉各厂拟提高河粉售价,于是带领“马仔”陈某馥等数人召集乳源县城4家河粉生产商开会,以其在社会中的势力进行所谓“谈判”,要求管理4家河粉厂。河粉生产商如提出质疑,周某生等人便使用言语威胁。最终,周某生、付某峰等人强迫河粉厂与其签订协议,对河粉价格调涨每斤0.4元中0.2元归河粉厂,另外0.2元作为管理费归周某生、付某峰等人。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共计15个月,周某生、付某峰指使他人强行索取4个河粉厂钱财约50余万元。

非法组织“城管执法队”

1999年起,付某浪等人利用经营乳源定点屠宰场之便,将在其屠宰场屠宰的猪内脏强行留在屠宰场,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给屠户。为了防止屠户取走“猪下水”,付某浪安排了“手下”看场,对屠户制止、言语恐吓、罚款等,强行收集的“猪下水”均卖给周某生、周明某,从1999年10月至2018年3月,付某浪等人强行索要“猪下水”获利约450万元。2012年付某浪和其女友经营丰泉种养有限公司,付某浪等人规定生猪养殖户必须在该公司购买猪饲料,养殖户被迫以高于市场价格在该公司购买饲料。2013年至2018年3月,共计强迫养殖户购买猪饲料2865万余元。

2016年5月,周某生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非法组织了一支所谓的“城管执法队”,以城管身份驱赶、言语威胁等方式将市场外街道销售人员赶入市场内收费,并于中秋、春节期间收取该道路的占道费用。2017年11月,为了销售更多啤酒获取利益,周某生指使周明某、陈某馥等数人对乳源县的商店、KTV、大排档等数十个商家强行推卖啤酒,商家被迫签订协议,偶有商家不同意,周某生、付某峰组织或亲自带领“马仔”进行恐吓、胁迫或扰乱商家经营,违法所得约50万元。

2019年5月8日,乳源县公安局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对该团伙成员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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