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摧毁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涉案经济价值3500多万元

韶关日报 2019-06-21 08:56

记者6月20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韶关市乳源县两级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成功摧毁一个盘踞在乳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刑拘公职人员3名,破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52宗,涉案经济价值3500多万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500多万元。

该团伙被摧毁后,乳源当地河粉价格每公斤下降0.2元,猪肉价格每公斤下降0.5元。该案的成功侦破,彻底铲除了盘踞在乳源的社会毒瘤,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公司化运营涉黑犯罪组织

该组织头目付某浪、周某生为亲叔侄关系。上世纪90年代,付某浪从生猪屠宰场、猪饲料等行业起家,采取强买强卖等手段,逐步形成以付某浪为首的一股黑恶势力。2013年,周某生依托润生实业公司承包该县中心市场,并成立所谓的“执法队”维护秩序,逐渐形成以周某生为首的另一股黑恶势力。二人通过殴打他人、敲诈勒索、聚众造势等非法手段扩大影响力,最终形成以付某浪、周某生为首的公司化运营涉黑组织。

付某浪、周某生二人对该组织人员进行支配和指挥,共同或单独纠集、组织人员,多次进行违法犯罪,在一定区域内非法控制、垄断行业,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该组织成员多达50余人。团伙骨干王某辉、张某强、陈某馥、刘某华等4人积极参与付某浪、周某生二人组织的多次违法犯罪,是该组织的重要成员。

2017年7月10日,付某浪、周某生指使上述4人纠集50多人进行聚众斗殴,受害人被砍至轻伤二级。案发后,为逃避打击,付某浪指使张某强做伪证承担所有的责任,张某强归案后包庇了付某浪、周某生等人的犯罪行为。

欺行霸市逐步垄断当地民生行业

2013年开始,付某浪与周某生开设了6间公司,通过其家族成员和招募人员有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逐步垄断当地民生行业。

付某浪主要经营乳源县城生猪屠宰场和饲料公司。2012年至2018年3月31日,付某浪、付某树要求生猪养殖户必须经付某树车辆运输后方能进入屠宰场。付某树以每车100元到300元不等的运费向生猪养殖户提供运输服务,生猪到屠宰场后,团伙成员杨某锋向生猪养殖户收取每头10元、5元不等的清洁费。

周某生主要垄断乳城镇中心市场、冰鲜店、酒商行。2017年4月,周某生、付某峰、陈某馥等数人召集乳源县城4家河粉生产商开会,以其在社会中的势力进行所谓“谈判”,要求管理4家河粉厂。河粉生产商如提出质疑,周某生等人便使用言语威胁。最终,周某生、付某峰等人强迫河粉厂与其签订协议,对河粉价格每公斤调涨0.2元,其中0.1元作为管理费归周某生、付某峰等人。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共计15个月,周某生、付某峰指使他人强行索取4家河粉厂钱财约50余万元。

强买强卖非法聚敛财富

1999年起,付某浪等人利用经营乳源定点屠宰场之便,规定屠户必须将猪内脏留在屠宰场,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给屠户。为了防止屠户取走“猪下水”,付某浪安排了手下看场,对屠户制止、言语恐吓、罚款,强行收集“猪下水”。从1999年10月至2018年3月,付某浪等人强行索要“猪下水”获利约450万元。

2012年,付某浪和其女友经营丰泉种养有限公司,为了获取贩卖猪饲料的利益,付某浪等人规定生猪养殖户必须在该公司购买猪饲料,否则不允许生猪预约进入乳源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宰杀。生猪养殖户被强行以高于市场价格在该公司购买饲料。2013年至2018年3月,共计强迫养殖户购买猪饲料2865万余元。

2016年5月,周某生在无任何合法手续前提下,非法组织了一支所谓的“城管执法队”,以城管身份驱赶、言语威胁等方式,将市场外街道销售人员赶入市场内收费,并于中秋、春节期间收取该道路的占道费用。2017年11月,为了销售更多啤酒获取利益,周某生指使周明某、陈某馥等向乳源县的数十家商店、KTV、大排档等强行推卖啤酒,商家被迫签订协议,偶有商家不同意,周某生、付某峰组织或亲自带领手下进行恐吓、胁迫或扰乱商家经营,违法所得约50万元。

目前,乳源县公安局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将该团伙成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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