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始兴县民生工程项目坟墓迁移的告知书
始兴县民生工程项目是始兴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因项目建设需要,始兴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发布了《关于始兴县民生工程项目坟墓迁移的通告》(始府通〔2018〕6号)要求各坟主将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但目前仍有部分坟墓未迁移。该项目近期将进行建设使用,现就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位于始兴县太平镇白石坪村、乌石村已完成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四至界限:东至:鱼塘、田(耕地);南至:山林、小路;西至:山林;北至:山林。(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上述范围内尚未清点补偿的坟墓,请有关坟主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到太平镇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或始兴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坟墓补偿相关事宜。
三、自告知书发布之日起20天内,上述范围内所有坟墓的坟主自行将坟墓迁移完毕。逾期将按无主坟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联系人:始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3310338;始兴县自然资源局:3310330)
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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