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烟引发的山火 乳源公安破获南岭重大山火案
本报讯今年2月7日17时许,乳源县公安局110接群众报案称:在大桥镇石角塘村委梅子山村一处名为“鹅公崎”的地方发生山火,火势迅速蔓延,危及住在山脚的上百户村民。接报后,乳源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通知林业部门展开灭火行动。同时,迅速抽调刑侦大队、森林分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前往现场调查取证。
为了尽快找到起火点,查明起火原因,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同步推进。一组民警负责火灾的现场勘查、分析研判和鉴定取证工作;一组民警负责对附近村庄上百户村民进行撒网式的走访调查,同时,在案发点附近张贴《悬赏通告》,悬赏5万元征集案件线索,并对群众提供的线索进行甄别、核查。然而,由于山火现场可获取的信息太少,山区环境下科技手段又难以发挥作用,侦查工作始终无法取得突破。
就在案件侦破陷入困境之时,乳源县公安局局长杨云、副局长韩东生召集刑侦、网警、大桥派出所、森林分局办案民警,对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并勉励大家要坚定信念,一定要“严惩肇事者,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韩东生与专案组民警下沉到大桥镇驻点,重新对火灾现场进行细致地勘验调查,运用智慧新警务平台开展深度研判,最终锁定林某寿有重大作案嫌疑。
日前,民警将林某寿传唤到办案中心。本以为一切都水到渠成,不料林某寿却带着民警兜圈子,不管民警如何询问,林某寿始终坚称自己只看到山上冒出滚滚浓烟,其他情况并不清楚。眼看时间不多了,韩东生亲自上阵,在多次反复的较量中,终于发现林某寿言语中的破绽。最终在专案组的强大攻势下,犯罪嫌疑人林某寿承认他在酒后上山砍树时乱丢烟头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林某寿交待:2月7日下午,他打算上山砍一棵杂木做扁担。下山途中,耐不住烟瘾吸了一支烟,吸完后随意将烟头丢在路边。等到下山后,才发现丢烟头的地方已经浓烟滚滚。事发后,林某寿回想整个过程,觉得当时整个山上只有自己一个人,应该没有人发现。
近日,在指认失火烧山现场时,林某寿忏悔地说:“这就是我当时扔烟头的位置,没想到火一下烧得那么大,我不该带火种上山,更不应该抽烟,真后悔啊。”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后悔也挽不回那被焚毁的一片生命的绿色。等待他的,终究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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