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支招 教你如何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

韶关日报 2019-05-20 10:01

涉众型犯罪类型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和传销犯罪。2018年,韶关市公安机关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37起,同比2017年22起增加68.18%。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一旦陷入非法集资、传销的圈套,参与者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遇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店、超市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理财也一样,总有盈亏,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很大的风险。广大群众要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抛弃占便宜和“我不是最后一棒”的侥幸心理。对“高额度回报”“快速致富”“积分高倍返还”的项目时刻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果遇到涉众型经济犯罪,请果断向公安机关、金融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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