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一河清水 重在守水有责
5月14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总结2018年韶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河长制重点工作。本质上说,“河长制”就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要取得河(湖)治理的良好成效,就要重点在河(湖)长制的落实上多下功夫,采取针对性的举措,不让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各级河(湖)长只有做到守水有责,履起责任,才能确保河长起到真实作用,从而共同守护一河(湖)清水。
韶关地处北江上游,是广东的北大门和北江的源头,既是全国重点林区,又是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生态发展区及广东用材林、水源林和重点毛竹基地,被誉为华南生物基因库和珠江三角洲的生态屏障,还承担着保护北江母亲河的重大职责,全域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丝毫不容有失。自实行河长制以来,全市河长监管重任在身,职责重大,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常监管、严监管、细监管、实监管,杜绝“表面巡河”“假装巡河”“敷衍巡河”,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全市各级河长要迅速行动起来,抓住水生态环境治理的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重点难点,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干字当头”,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全力推进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加快实施万里“碧道”工程,扎实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资源生态修复工作,尤其是全面开展污水偷排、直排和乱排行为。既要瞄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也要对建筑工地、游摊散贩、餐饮作坊等“细枝末节”进行精细扫描;既不能放过河流、水库等水源面被污染的蛛丝马迹,也要从各种偷排、直排、乱排现象按图索骥找到污染源头;既要注重大规模整体推进的“地毯式”整治排查,还要有“小分队”暗访、“回马枪”复查持之以恒。在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河长务必恪尽职守,不仅要让各种偷排、直排、乱排现象无所遁形,还要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查处、马上整治、严厉问责。
落实河长制重在平常,必须“长”抓不懈。为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河长制,会议对当前及下一阶段河长制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虽然韶关生态环境基础较好,但是绝不能因此骄傲自满。众所周知,河湖治理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地下等方方面面,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全面落实河长制,关键在推动河“长”治。韶关要始终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治理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融合互动、深度治理,不断夯实生态安全屏障根基,打造更多风光秀美的“河清岸绿、鱼翔浅底”生态廊道。
开展专项整治,必然会触及某些利益问题或局部矛盾,这就需要全市各级河长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体现“既要看当前,更要重长远”的战略定力,发挥“以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施政智慧。要按照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工作部署,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入口,坚决革除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因地制宜转变一二三产业发展方式,推进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韶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善美韶关”、美丽乡村建设,为韶关市“三城同创”“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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