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加强协作配合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本报讯近日,仁化县纪委监委加大与县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力度,通过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背后的“保护伞”。
建立定期研究机制。县政法委(扫黑除恶办公室)协调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牵头解决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遇到重要线索、重大案件或紧急情况,随时召集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建立双向移送机制。县纪委监委和公安局发现对方管辖范围内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对方办理,每月固定将办理情况反馈移送部门,办理结果则在审查调查(侦查)终结后及时反馈;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县纪委监委和公安局每月就当前扫黑除恶和打“伞”工作进行协调会商,相互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协调办案工作;建立逐案筛查机制。一旦发现有《通报表》之外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则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通报机制。县法院每月将上月办结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情况通报该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尚未掌握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协调县法院移送;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县检察院和法院每月固定向县纪委监委通报其上月办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台账,县纪委监委则向该县检察院和法院通报其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县法院及时将判决结果通报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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