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矫正机构协作联调 化解服刑人员债务纠纷
本报讯近日,一宗影响社区服刑人员情绪并可能给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秩序带来安全隐患的银行卡债务纠纷,在市属三个区司法局社矫股工作人员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事情还得从2018年10月说起,当时,蓝某从某监狱假释归来到曲江区报到入矫,成为在册的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矫正期间,蓝某数次接到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催缴银行卡透支的本息共计18000元。蓝某对此感到疑惑,因为当初他委托妹妹去注销银行卡时没有透支过。后蓝某得知真相:蓝某的妹妹因为不熟悉注销银行卡的相关手续,就把银行卡交给表弟林某代为注销,林某拿到银行卡后未去办理注销手续,自己占用了银行卡,并交给杨某透支了6000元。期间,银行卡的持有人蓝某在监狱服刑3年,对此不知情。蓝某假释归来后,原先透支的6000元连本带利滚到了18000元,追债方告知蓝某,如果不及时归还18000元,近期将向法院起诉蓝某。蓝某刚假释回来,经济状况不佳,而自己作为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一旦被起诉就会被收监服刑。蓝某一方面努力筹钱还债,一方面跟刷卡的杨某联系,请求杨某归还6000元,杨某拒绝归还。杨某称他刷的6000元是林某的银行卡,要还钱也只能叫林某跟他谈。而此时的林某因为违法犯罪被关押在武江区看守所,无法介入解决此事。蓝某为筹集资金偿还银行卡债务一事费心费力,但是依旧无法凑够18000元,眼看着距离第三方告知的起诉日期临近,担心被收监服刑的蓝某只好向户籍地的乌石司法所求助。
曲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收到乌石司法所的情况汇报后,秉承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保障社区服刑监管安全的初衷,社矫股负责人首先找银行协商。银行的答复是此事缘起持卡人擅自将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违反了银行卡使用管理规定,银行对此不予减免。
社矫股工作人员于是联系浈江区社矫股协商解决事宜,并邀请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武江区司法局社矫股一同参与调解。4月29日,曲江、浈江、武江三区的社矫股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乌石司法所调解。经过解读法律,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和解,并在司法工作人员集体见证下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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