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抓紧部署细致谋划 全力迎接“回头看”

韶关日报 2019-05-09 09:01

本报讯为部署做好迎接和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回头看”工作,纵深推进韶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伊山主持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温洁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明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侦监和公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曾伊山原原本本传达了省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前韶关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节奏。对达到条件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杜绝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环节积压。二要讲究工作方法,加大指导力度,保证案件质量。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加大提前介入案件力度,提高引导侦查提纲质量,市检察院加大案件指导力度,尽快完善证据链条。三要形成工作专班,完善台账资料,确保实时掌握进展和成效。凡是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成立专责小组,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势。

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探讨各自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困惑及工作经验。

曾伊山认真听取座谈发言,并对座谈中提及的问题一一予以回应。同时,对做好迎接和配合“回头看”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精准把握中央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法律精神,绝不能死扣法条,机械办案,努力在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抓好研究部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三是促进提效增速,杜绝在检察环节出现“中梗阻”情形。要进一步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各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律要向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要加强对案件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加大案件办结力度,把好案件质量关。四是切实整风肃纪,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要紧抓检察人员办案责任,以纠正“四风”问题为抓手,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办案过程中的拖延推责现象,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向人民群众提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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