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各项工作 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

韶关日报 2019-05-06 08:53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去年以来,韶关市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

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7.48万人,其中,职工医保60.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237.18万人,参保率达99.5%,参保扩面成果进一步巩固。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韶关市从去年5月1日起推行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政策,单位费率再次从6.0%下调至5.5%,共为企业减负约2.1亿元;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职工医保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

去年,韶关市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也逐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据悉,2018年韶关市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床位费报销限额提高为60至100元/天不等;取消了超300元/次的检查费、单个疗程2000元的治疗项目、物价部门规定的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国产医用材料等三项个人先自付20%的政策规定;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销标准由目前的145元/日提高至180元/日;将普通肺结核纳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范围。

“去年由政府资助保费,韶关市将8844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纳入2018年医疗保障范围,并统一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五保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3万元降低到2600元,降低幅度为80%。此外,将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0%。”该负责人对记者说道。

据悉,2018年,韶关市还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改革,重新修订城居政策,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加强定点机构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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