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小札之十四 清官良吏与始兴的高速发展
□陈桥生
始兴的真正发展要直到南朝才开始。
据阮元《广东通志·宦绩录二》,列举晋时良吏25人,其中为始兴相、太守的有张茂度、尹虞、邓骞三人;列举宋时良吏17人,其中为始兴太守、内史的则有五人:徐豁、陆徽、檀和之、沈法系、孙奉伯。
晋朝的三人,在始兴任内一者时间并不长,二者没有连续性,三者所记载宦绩也并不显著。张茂度算是三人中最突出者,他在郡整一年时间,却“创立城寺,吊死抚伤,收集离散,民户渐复”,在乱后重建、恢复人口等方面卓有成效。至于尹虞,乃因女而著,事见《晋书·列女传》。邓骞“有节操忠信,兼识量弘远,善与人交,久而益敬。”其具体所为,虽未着一字,但以他们的才识修养,为官一任,对于始兴的发展自然起着良好的推动作用。
历史进入到南朝,一任紧接一任的清官良吏接掌始兴行政长官,励精图治,迎来了属于始兴的高速发展时期。
在上面列举的五人中,有四人都是在元嘉年间先后为始兴太守的。徐豁在元嘉初,陆徽在元嘉十四年,檀和之在元嘉十六年,沈法系在元嘉末。其中,徐豁与陆徽二人,都是事列《宋书·良吏传》的。
徐豁,元嘉初为始兴太守。三年(426年),遣大使巡行四方,并使郡县各言损益,豁因此表陈三事:其一是说,为逃繁重课税,人们或自逃逸,或乃断截肢体,产子不养,以致户口岁减,希望能减其米课租税。其二,郡有交银税的百姓三百多家,生活困穷,认为可以按银价征收大米,于事更方便。其三,中宿县俚人交银税,而县自不出银,又不熟悉交易的方法,认为如果允许按丁收米税,于公私都有好处。三者的目的,大抵都是要减轻郡民的课税负担,使之安居乐业。
徐豁在始兴太守任上的时间约有四五年,相比之下,陆徽要短得多,就是一年左右的时间。但《宋书》本传中详细记载了他给朝廷举荐广州别驾从事史朱万嗣之事,上表曰:“如得提名礼闱,抗迹朝省,抟岭表之清风,负冰宇之洁望,则恩融一臣,而施光万物。”其举荐之目的,是希望将岭南政坛的“清风”带到朝廷之中。倡导清廉、举荐贤能,正是陆徽在始兴太守、广州刺史任上所极力提倡的。此举较之于一般的减税、重建,具有着更为重要的影响力,对当地政风、民风的塑造具有更本源性的作用。
元嘉十六年(439年)为始兴内史的檀和之,“在郡课耕桑,靖狱市,吏治明果,境内肃然,士民敬之。”与往任一样,一方面注重百姓的休养生息,一方面吏治清明,恩威并施,一境肃然。对吏治的整治,使得始兴的发展也步入其元嘉之治的繁盛期。
《南史·江皇后传》载:“(泰始)六年(470年),拜皇太子妃,讽朝士州郡皆令献物,多者将直百金。始兴太守孙奉伯止献琴书,其外无余物。上大怒,封药赐死,既而原之。”其他朝士州郡所献多达百金,始兴太守孙奉伯何以止献琴书?也许其意在讽喻“虽为华族”的江皇后,要多在琴书上下工夫,以使母仪天下;更也许,他就是要借此表明,他所治理的始兴郡对琴书文化的重视程度。远处岭南的荒僻之所,也以琴书相尚,不更能说明天下太平,朝廷治理有方吗?或许,宋明帝就是最终明白了这层道理,才幡然悔悟,“既而原之”。
其实,孙奉伯本来就以书画见擅,以琴书为献,也是自然不过的事。他工书,编次书、画,装裱皆妙,书画创作与书法理论都相当了得。从其“止献琴书”的举动看,他对自己的书法是自矜有余的,对其宣传也是时时处处用力的。而孙奉伯曾长期为官岭南,历任交州刺史、始兴太守等,以一地长官之身份,其对于书法艺术在岭南的传播无疑更为用心着力。
从休养生息到吏治清明,到文化的倡导,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众清官良吏,是如何一步步全方位提升着始兴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的。
文化之浸润,润物细无声。曾几何时,这里还显得荒蛮,而今却可以琴书相尚,以琴书相献。文明之进步,悄然中已成声势。历史选择了始兴,这一众清官良吏,接力施以良政,从而共同促成了始兴成为岭南最早的文化中心之一。
经过了宋、齐两代,始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据《宋书·州郡志》记载,宋大明八年(464年)的户口(编户),与西晋初年相比,始兴郡由5000户增至11756户,增长135.12%;同期南海郡境则仅增长34.36%。始兴户口增长率是广东各地区中最高的。这与始兴当地行政长官的得力治理等正可比照而观,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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