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焚草烧蚂蚁 男子被拘留
本报讯日前,始兴森警查获1起禁火区内焚草烧蚂蚁的违法行为。
是日16时许,始兴森警接到林业局执法人员报案称,在始兴县沈所镇瑶族村村委会附近某山场,发现有人违反禁火令擅自野外用火。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经了解,违法行为人谢某为方便日常出行,在将山路边的荆棘、杂草拔掉的过程中,发现了较多蚂蚁,于是用明火焚烧杂草,并将焚烧的杂草用以烧蚂蚁。
谢某因违反了始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其行为属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谢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2月份,始兴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在全县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行为。连日来,始兴森警陆续查获几起炼山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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