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实施困难户“免费电”政策五保户、低保户每月可免费享受15千瓦时用电

韶关日报 2019-03-02 09:00

本报讯日前,记者了解到,新丰实施困难户“免费电”政策,五保户、低保户每月可免费享受15千瓦时用电。

新丰供电局供电服务中心副主任潘翠梅介绍,“免费电”业务是供电系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保障低保人群基本生活用电需要推出的优惠业务。她说:“政策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了15千瓦时(度)免费用电基数,困难群众在营业厅登记后即可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在抄表收费时直接减扣。”

截至上月28日,新丰供电局已办理低保(五保)户“免费电”1928户。下一步,该局党员服务队还将提供上门服务,为低保(五保)户现场办理“免费电”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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