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我马上搬!
“因你未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涉案房屋,且多次阻碍法院执行,现依法决定对你罚款5000元。”企图通过“卖惨”拖延、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黄某,怎么也没想到,她的“小把戏”不管用了。
黄某的故事还要追溯到2015年。当年,黄某丈夫温某以其与黄某的共有房产作抵押担保,向新丰县农信社(以下称农信社)借款19万元用作生意投资。2016年底,温某因突发性疾病去世,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借款逾期未能归还。黄某知晓和认可这一借款事实,但一直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还款。农信社多次催促但均无果后,诉至新丰法院,诉请判决黄某偿还借款本金19万元和利息,并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新丰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借款发生在温某与黄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为夫妻共同债务,黄某对这笔借款负有共同偿还责任,故判决支持原告上诉请求。
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农信社遂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新丰法院向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多次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在一次与黄某的沟通中,法院知悉其已搬进单位宿舍居住,决定拍卖其名下房屋用以偿债,黄某对此也表示同意。不久后,该房屋以29万余元的价格被谭某竞买成功。拍卖成交后,法院要求黄某于1月31日前腾空房屋。
“我家婆没有地方住,我现在虽有固定收入,但要一个人撑起整个家很吃紧,租不起房子给她住,除非法院帮忙解决住房问题,否则我是不会搬的。”黄某态度强硬。听罢,执行法官建议道:“我理解你的难处,但这不是你拒不执行的理由。你可以尝试向政府申请廉租房,我院也将依法对房屋拍卖款析出合理款项作为你家婆的租房费用。”“腾房可以,法院什么时候帮我解决我家婆的住房问题,我就什么时候搬!”不论执行法官怎么劝说,黄某依旧不依不饶。
最后期限到了,黄某仍未腾退房屋,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黄某处以罚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如你再不腾空,法院还将对你拘留15日,这个春节你恐怕就要在看守所过了!”让其没想到的是,面对她的拒执行为,法院除却罚款,还追加“砝码”。
“我搬,我马上搬!”黄某一边应允法官,一边联系家人安排腾房事宜,于当天腾空涉案房屋,自行妥善安置了家婆的住房问题,法官得以顺利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新闻推荐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抢抓韶关市作为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机遇,推进资源要素、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