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严把领导干部廉政审核关 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鉴定意见

韶关日报 2019-02-23 08:57

本报讯为做好领导干部廉政审核监督工作,浈江区纪委监委与区组织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拟提拔干部、评先评优的个人及集体、干部录用等,要求必须进行廉政审核。

该区领导干部廉政审核意见关分别由区纪委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负责把关。党风政风室负责审核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事项,严格审核对象是否违反“四风”等问题;信访室负责通过查阅群众来信来访记录档案、作风监督举报平台等,严格审核对象是否被群众投诉举报或正在接受信访初查,是否通过信访初查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案件管理室负责严格审核对象是否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是否受到处分,是否与其他正在审查的案件有牵连;案件审理室通过查阅案件卷宗,严格审核对象是否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或者是否被立案查处过尚在党政纪处分期间内。

该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回复意见上,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意见,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据统计,2018年,该区纪委回复拟提拔干部廉政审查意见22人次,回复评先评优的个人和集体841人次,审核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办理婚嫁宴请和出国(境)事宜7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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