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湿米粉(淀粉)制品生产单位负责人约谈会 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韶关日报 2019-02-19 08:58

本报讯为进一步落实湿米粉(淀粉)制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粉丝粉条、河粉米粉和面制品中受微生物污染、铝含量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规范河粉米粉(淀粉)生产经营、运输、贮存行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约谈浈江武江两区获小作坊登记证的相关生产单位负责人。

约谈会上,该局相关负责人对椰毒假单胞菌米面亚种、米酵菌酸食物中毒等常识及其高危风险进行讲解,强调《湿米粉类生产单位十必须》,要求约谈单位务必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严格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约谈人员还听取了生产单位负责人的反馈信息。

该局要求各生产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原料进货把关,贮存条件控制,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强化微生物污染防范措施,严格规范标签标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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