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守护万家安宁春节期间韶关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
本报讯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和巡逻防范,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据统计,2月4日至10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共接报警12397起,其中刑事案件较去年同比下降8.33%;治安案件同比上升9.39%;交通事故同比上升60%。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春节安保工作,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分析研判治安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副市长、公安局长刘清生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务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节日期间,局领导亲临一线督战,鼓舞士气。大年三十、大年初一,刘清生等局领导来到基层一线,慰问执勤值班民警,检查巡逻执勤情况。
警力下沉,全面加强巡逻防控。春节期间,市区公安机关全警出动,力压街面违法犯罪。市公安局抽调百余名机关警力在市区主要路段开展巡逻;市武警支队会同浈江、武江公安机关,在市区人员密集场所和火车站开展联勤巡逻。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定点和不定点设卡截查,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防控,同时加大对市区、党政机关及其他区域、治安复杂场所、案件多发路段的巡逻防控,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营造春节假期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全警出动,禁燃管控成效突显。节前,刘清生多次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部署会,并深入到派出所,实地督导检查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春节期间,市公安局抽调了60名机关警力,对市区两个重点禁放区域进行全覆盖巡逻,同时市区公安机关全警出动,对辖区禁放区域实行网格化巡逻,24小时进行重点巡逻,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2月5日,市区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9宗,行政拘留31人;查处非法燃放案件14宗,行政拘留10人、罚款4人。除夕当天,市公安局和市区各分局抽调400多名警力集中开展禁燃执法巡查工作,查处非法燃放案件5宗,行政拘留3人、罚款2人。
多措并举,全力保障交通畅顺。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将大部分警力摆上路面,以市区各主干道、各省国道及通往旅游景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实行定人、定点、定路段、定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市区各交警大队还加强了城郊结合部和车站、广场、大型群众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部位的交通疏导工作。从1月11日起,全市交警部门针对返程客流增多的情况,及时启动节后执勤点工作,加强对长途客车的检查,严厉查处超载、报废车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1月21日凌晨,京港澳高速粤北春运执勤服务点启动,民警24小时对入省南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高速春运交通安全与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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