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出台“促进就业十条” 减轻企业负担培育就业增长点

韶关日报 2019-02-02 09:00

本报讯昨日上午,由市政府主办的“促进就业十条”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公布《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省、市新闻媒体代表等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指出,该实施意见包含10个方面内容,也称为“促进就业十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韶关市实际而制定。

“促进就业十条”主要提出四个层面的针对性措施:其一是回应企业关切,提出稳定政策、降低经营成本措施,包括稳定社会保险征缴政策,降低医保、工伤等部分社保险种和残保金费用等。

其二是多渠道培育就业增长点,提出对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促进创业的扶持措施,包括建立重点用工企业全程服务机制,加大社保补贴扶持力度,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加大创业融资支持等。

其三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升劳动力技术技能等措施,包括提高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标准,扩大“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招募规模,提高紧缺急需工种培训补贴标准等。

其四是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提出支持企业和职工携手共进、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托底帮扶措施。包括加强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等。

发布会指出,“促进就业十条”的实施,预计2019年可为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5.6亿元;同时,全市目前已安排5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就业创业,扶持重点群体。接下来,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将扎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惠及到企业和民生。韶关日报记者吴梦雁通讯员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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