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对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 实现禁放区内不响禁区外少响

韶关日报 2019-01-28 08:56

本报讯近日,市公安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现状和安全形势,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清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海林,市公安局浈江、武江、曲江分局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黄海林就今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要提高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思想认识,本着对群众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禁放管控工作;要强化属地责任,勇于担负责任,主动作为,坚决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宣传无死角、打击有成效、工作有目标、成效看结果。

刘清生指出,做好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法治韶关建设的客观要求,是适应社会法治的现实要求,市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治安部门、派出所,一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坚决打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攻坚战,确保实现今年春节期间“禁放区内基本不响、禁区外少响”的禁燃目标。

就如何抓好春节期间禁燃管控工作,刘清生强调,市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广泛全面的宣传发动,做到经常性宣传和创新性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市区禁放区域范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争取群众支持;要保持严管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各区分局要加强源头管理,以打促管,及时打击处理一批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要严打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违法行为和非法燃放行为;要加强重点时段地段管控工作,要提前制定管控工作方案,定人定岗定责,在禁放区域内的主要街道、重点路段开展巡逻查控和燃放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的行为,有效维护春节期间禁燃秩序。

就如何确保禁燃工作取得实效,刘清生要求,要落实工作责任,市区各分局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春节禁燃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工作落实下去;要加强激励引导,今年将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做得较好的进行奖励,提高开展工作积极性;要严肃督查问责,市公安局将对禁燃管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和明查暗访,同时启动监督问责程序,确保管控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打赢市区禁燃攻坚战,全力实现“禁放区域基本不响”的禁燃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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