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教训深刻

韶关日报 2019-01-21 08:59

本报讯始兴县城郊派出所积极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零容忍”态度,近日连续查处酒后滋事案件。

2018年11月底,始兴县城郊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饭店报警称,有1名到店消费的男子酒后无故打砸店内的桌子,导致有物品被损坏,性质恶劣。

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但该作案男子已离去。随即办案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开展调查工作,并做好被损物品的价格鉴定。经值班民警侦查,确定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办案民警依法将钟某传唤到始兴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审讯,钟某交代事发当日其与朋友吃饭时喝多了酒,自知讲话非常大声,影响到了隔壁桌的顾客吃饭,但是被隔壁的顾客口头说了几句后,心中满是恼怒,便拿起凳子打砸桌子泄愤,导致凳子、碗筷、火锅炉头等物品损坏。

事后,钟某对自己醉酒闹事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以后绝不酗酒。目前,始兴县公安局对钟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寻衅滋事的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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