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多措并举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本报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乐昌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作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彻查“保护伞”。截至目前,该市共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7条,立案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对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5件督办件已办结4件。
健全机制,强化政治引领。该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斗争同基层正风反腐和基层“拍蝇”工作相结合,先后出台有关实施方案等,专门成立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并下设3个工作组,建立7项具体工作机制,先后召开37次专题工作会议和3次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贯彻措施,分析研判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情况。
拓宽渠道,织密线索收集“局域网”。该市纪委监委在原有的网络、接访、12388举报电话等信访举报方式的基础上,在“乐昌廉信”公众号上开通了手机一键举报功能,在一线服务部门和中心镇挂设了20个“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箱”,充分发挥信访“前哨”作用。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市委巡察工作任务,抽调部分镇派出所所长参与巡察工作,重点了解“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情况。市纪委监委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结合起来,紧盯农村基层主战场,通过走村入户、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不定期督导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并定期组织召开案件研判会议,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移办,建立专项台账,实时跟踪,确保件件有着落。
整合资源,构建齐抓共管格局。该市纪委监委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和市扫黑除恶办,建立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增强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逐案筛查机制,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线索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诉的“四同步”工作机制,增强办案合力。注重专项督导、对口督导、巡察监督相结合,督促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扎实开展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建督导组对19个镇(街道、办事处)和15个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成员单位开展了专项督导,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室对19个镇(街道、办事处)和18个市直成员单位开展了对口督导,市委巡察机构对9个镇(街道)开展了巡察监督。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注重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举报范围和内容,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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